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作者:黄薇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5839 更新时间:2014-04-29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车辆成本支出,合理安排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一、 管理原则:统一管理、合理配置、安全出行。
二、 管理部门:总裁办公室(以下简“总裁办”)。
1、计划安排、调度:本公司租赁和自有车辆的计划安排和调度由总裁办统一管理。
2、日常维护:公司自有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等由总裁办车辆主管人员办理;自有车辆的日常维护维修、定期保养、检验、清洁等由总裁办车辆主管人员负责。
3、驾驶人员和车辆保险: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自有车辆保险由总裁办车辆主管人员负责办理,车辆主管人员负责保险公司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等保险信息采集工作,并报总裁办主任,经总裁办主任审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车辆主管人员负责车辆保险工作。
三、 驾驶人员管理:公司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驶。否则驾驶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规责任。
四、 车辆购置与租赁:
为了降低使用成本,保证车辆安全,公司将逐渐实行租赁车辆的制度。租赁的汽车,其维修、保养、保险等相关管理由租赁公司负责。
1、年度计划: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年度车辆增减计划。
2、购置程序:根据总裁办公会议车辆年度采购计划,车辆主管人员根据总裁办主任的要求,负责所需车辆采购的调查、询价、议价、比质、比价等采购信息采集工作并报总裁办主任审核,经总裁办公会议决定,总裁批准后,由车辆主管人员负责车辆采购工作。
3、租赁程序:根据总裁办公会议车辆年度租赁计划,车辆主管人员根据总裁办主任要求,负责所需车辆租赁的调查、询价、议价、比质、比价以及租赁合同内容等租赁信息采集及洽谈工作并报总裁办主任审核,经总裁办公会议决定,总裁批准后,由车辆主管人员负责车辆租赁合同签约程序工作。
五、车辆的使用:
1、部门用车: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总裁办主任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使用完毕应按规定
停放在指定地点(申通信息广场公司固定停车位),钥匙交总裁
办主任或车辆主管人员。
2、特殊情况用车: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总裁办主任审定报总裁批准后可以用车,使用完毕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申通信息广场公司固定停车位),钥匙交总裁办主任或车辆主管人员)。
3、驾驶人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人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六、汽油费与通行费:
1、汽油费:公司租赁和自有车辆汽油费报销由各车辆驾驶人员按照要求报销,总裁办主管人员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2、通行费:公司租赁和自有车辆公务用车通行费由各车辆驾驶人员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报销,非公务用车通行费不得在公司报销。
七、自有车辆维修、保养与报废:
1、维修: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总裁办车辆主管人员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总裁办主任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方可维修。
2、保养:公司鼓励节约保养费用,车辆主管人员应按照规定对公司自有车辆进行保养,并根据车辆实际情况以及汽车专业人员
的建议合理选择保养项目,经总裁办主任审核,由总裁批准方可进行保养。
3、报废:根据车辆实际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以及车辆的维护成本,由车辆主管人员提出报废说明,报总裁办主任审核,经总裁办公会议决定,总裁批准后,车辆主管人员负责车辆报废工作。
八、理赔:总裁办车辆主管人员负责自有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并协助租赁公司对租赁车辆的事故处理和理赔协助工作。
九、建档: 购车和租赁手续、各类证件、合同等基础资料应存档;自有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应登记建档。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总裁办公室,未尽事宜由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十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